贵金属和宝石行业从业机构和人员:
近期,“购买黄金”类洗钱案件时有发生,为防止通过购买黄金、回收黄金洗钱,全面切断此类洗钱链条,筑牢反洗钱风险防线,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可疑交易主要特征
(一)故意隐匿身份
客户刻意遮挡面部,如戴口罩、墨镜、帽子,拒绝出示身份证或提供非本人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身份信息。
(二)消费行为反常
购金时不挑款式、不问价、不议价、不要发票,只要求按最大克重或固定金额结算,一般倾向于购买金条,并急于完成交易;购买用途含糊其词、答非所问;全程频繁接听电话或不停刷手机,听从他人指令;拿到黄金后直接交给店外等候的其他人员。
(三)支付行为违反常规
交易时使用他人名下银行卡、网银、微信、支付宝等多次支付钱款或在店内将店铺收款码拍照后发给其他人代为支付钱款。
(四)回收业务交易异常
客户持有的贵金属无正规购买凭证,无合理卖出理由,要求快速变现,且不关心回购价格、急于成交。
二、法定义务
(一)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客户单笔或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总部(或总公司)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如不能独自完成报送,请联系中国人民银行巴南分行代为报送。
(二)发现可疑及时报警
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大小,应设法延缓交易,立即向辖区反诈中心(02371663182)报告,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巴南分行提交重点可疑交易报告。
(三)履行客户尽职调查
客户单笔或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问的。应开展尽职调查,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身份,了解交易目的,留存客户身份资料、联系电话、交易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合同等,并至少保存10年。
三、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特定非金融机构未履行反洗钱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负责人,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或应知资金为犯罪所得仍提供协助,可能构成洗钱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巴南分行
南川区公安局反诈中心
2026年10月8日